摘要
控制下交付作为一项特殊的侦查手段,在打击毒品犯罪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国毒品犯罪控制下交付存在的证据问题,主要是启动程序模糊导致证据风险较高,取证环节有所失范而削弱了证据合法性,庭审阶段对证据审查质证较为困难。对此,建议细化控制下交付侦查启动程序,完善控制下交付侦查取证规则,切实推进证据审查质证实质化,从而更好地发挥控制下交付在打击毒品犯罪领域的作用。
作者
丁胜军
万静
DING Sheng-jun;WAN Jing
出处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2年第6期39-48,共10页
Journal of Guangxi Administrative Cadr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