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涉及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使用的相关事宜,为通过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形式在公办中小学使用临聘教师提供了政策创新的契机和空间。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正视临聘教师常态存在的客观动因及多元价值,尽快开展教师编制乱象治理,尽量使用存量师资填补临时师资缺口,尽量减少临聘教师使用的数量。对于确实需要通过购买教育服务来填补的师资缺口,应纠正对政府购买临聘教师服务活动的认知误区,充分利用现有政府购买服务和劳动权益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扶持培育一批体量较大且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社会教育组织,逐步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管理制度体系,确保政府购买临聘教师服务活动的可持续发展。
出处
《教育评论》
2022年第9期114-123,共10页
Education Review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2019年度教育学一般课题“农村中小学临聘教师管理机制研究”(编号BGA190048)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