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制度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创新之一。自制度实施以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抓住了地方党政机关这个关键的“牛鼻子”,利用杠杆力量,层层传导责任,让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地生根。督察整改是督察的“后半篇文章”,通过督察发现问题只是手段,整改才是目的。被督察对象以督察整改为契机,压实责任,分类施策,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形成了“督”的主体与“被督”对象同频共振、相向而行的良好效果,共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阔步向前。
出处
《环境经济》
2022年第12期26-31,共6页
Environmental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