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替代型执行和解与一般执行和解一样,都能够起到有效减轻法院执行压力,助力解决执行难的功能。与一般执行和解相比,替代型执行和解在含义、效力和理论依据方面皆有其特殊性。替代型执行和解是多元化纠纷解决理念在执行程序中的集中体现,对外有利于迎接《新加坡公约》带来的挑战,对内能够为某些难以执行的案件提供新的出路。目前,替代型执行和解在实践中适用较少,是因为还存在一些适用的模糊地带。正值强制执行法起草之际,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可以考虑在该法中推行由第三方调解机构和调解员帮助并促进当事人达成和解,同时建立执行和解审查制度,健全替代型执行和解的救济,从而完善替代型执行和解,使之发挥更大的效能。
出处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4期99-108,共10页
Journal of Changzhou Institute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