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土地出让金收入又在非税收入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2021年5月,财政部发文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统一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在全国部分省市先行试点后推广,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征管划转工作.基于此,本文以浙江省台州市为例,就土地出让金划转前后的征收管理进行探讨,希望可以为我国的相关部门进行财税工作提出有效的建议.
出处
《中国科技投资》
2022年第14期29-31,共3页
China Venture Capit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