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康德对范畴客观性的先验演绎最终完成于后演绎的“原理分析论”经验类比部分。经验第二类比关于因果性的证成有赖于主观时间秩序与客观时间秩序之间的有效区分。对客观性的传统解读有两种:客观实在性和主体间的普遍有效性。但传统解读没有成功处理“客观性”的二难,以至无法令康德对范畴运用规则及其界限的说明同时抵御认识论和道德哲学中普遍怀疑论的攻击。时间秩序客观性的新解,即以别种表象方式的可能性为前提的跨主体视角下的客观实在性,可以消解传统解读的二难。承认这样一种客观实在并不与康德哲学的批判原则相冲突。
出处
《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2年第2期95-104,共10页
Journal of Guangx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基于时间问题的康德‘批判的形而上学’研究”(21BZX089)
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41300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