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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农田,毁坏耕地?判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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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简介李某承包了某段路基工程,主要负责开挖土方、清运弃土等关于土方的工作,按照签订的合同要求,工程弃土应当由李某方负责运至指定的弃土地。但李某嫌合同指定弃土地太远,来回耗费时间太长,导致运输的时间和成本都会上升,于是李某就大着胆子动起私改弃土地的脑筋,还找来杜某、朱某一同物色附近能倒弃土的地方。
出处 《农家致富顾问》 2022年第6期44-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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