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起源于个人信息保护控制理论和亲权、监护理论的监护人同意制度有其正当性也有其天然漏洞,已有规范的原则性、单一性以及高保护性特征是其运行受限之因,年龄识别、告知同意、同意验证等制度衍生性问题同样给其运行带来阻力,因而有必要加以重新审视和引导,在现有规范基础上搭建主体与内容上的双层模式以增强制度现实适应力,赋予网络运营者更多责任,运用技术层面的匹配机制解决相关衍生性问题。
出处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2年第5期180-182,共3页
Journal of Taiyuan City Vocational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