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利用虚拟币非法转移网络犯罪资金,正在成为“断卡”行动中的新型犯罪手段。当前,打击利用虚拟币非法支付结算行为过程中,已有的刑法工具尚未用足,部分罪名设置尚不完善,应加强非法经营罪的刑法适用,增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刑罚档次,并应考虑将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网络开设赌场犯罪纳入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范围,以期完善利用虚拟币非法支付结算的刑法处置。
作者
桑涛
夏立强
Sang Tao;Xia Liqiang
出处
《人民检察》
2022年第8期59-62,共4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