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经济时代,人类在实现高度数据共享的同时,对于作为重要数据来源的个人信息的保护情况却不甚理想。个人信息权法律属性不明这一先天缺陷,直接导致个人信息保护陷入“知情同意”机制失灵、“秘不外宣”原则失效、“利益平衡”理念幻灭、“空间犯罪”界限破裂的困境。产生这一局面的主要原因在于个人信息侵权利益驱使、法律体系不健全、监管部门缺位以及个人信息民刑保护机制的侵权追责纰漏。因此,国家应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给个人信息权法律属性明确定性、落实中间监管环节、划定各方权责、搭建司法维权通道等路径来破解当前的个人信息安全危机。
出处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22年第1期43-48,共6页
Journal of Henan Radio & TV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