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国家"放管服"改革的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已由原先"重审批、轻监管"现象逐步转变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于广大环保从业人员也提出更高的专业素质要求。另一方面,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将挥发性有机物(VOCs)列为城市空气质量考核新指标,使其取代SO2成为总量控制指标,这表明在环评实务工作中必须特别重视挥发性有机物带来的环境影响。在开展涉涂装工序项目环评的实务基础上,本文总结了VOCs废气环境影响评价要点,包括VOCs污染源初步调查、评价标准确定,并提出VOCs排放量估算方法和污染控制措施建议。
出处
《新型工业化》
2021年第12期207-209,共3页
The Journal of New Industrial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