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程序法问题在涉外婚姻家庭法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但目前我国法学界对此关注不多。本文主要阐述了中国涉外婚姻家庭案件的主要特点,如离婚案件数量居多,从受案数量一般按涉外、涉港、涉台、涉澳顺序递减等特点;重点论述了中国涉外家庭案件特别是离婚案件的管辖权,认为我国有关涉外离婚的管辖权的制度基本是合理的,不过应该更加注意国际协调原则;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与外国法院离婚调解书可以依据有关的司法协定和司法解释比较顺利地得到承认,在我国承认外国法院离婚调解书不存在障碍,目前我国有关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与离婚调解书的承认不以互惠为条件。
出处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2006年第1期35-55,共21页
Chinese Yearbook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and Comparative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