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瘦肉精"在国内外被作为养殖投入品后,至上世纪90年代,我国对"瘦肉精"的管控法规尚处于空白。2002年2月原农业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176号公告公布了《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同年4月《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部公告第193号)相继出台,将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等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列入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
出处
《四川畜牧兽医》
2021年第11期9-10,共2页
Sichuan Animal & Veterinary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