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规定》明确将公开听证作为公开审查的模式之一,随着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和信访事项案件化办理的实践探索,公开听证逐步由刑事申诉案件拓展到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全门类。进入新时代,最高检将听证作为常态化工作,制定下发了《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以下简称《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设置规范》等规范性文件,保证检察办案听证有章可循。当前,公开听证在定分止争、维护公正方面的功能价值日益强化,成为保障公民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有效方式。
出处
《人民检察》
2021年第19期35-3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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