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伴随着算法治理术在公私治理领域的广泛兴起,算法系统所产生的各种风险促进相应风险治理工具和程序的生成,合理的算法影响评估制度在提升算法透明性、改善个体在算法社会中的弱势地位、协调公共与私人利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算法影响评估制度实践可以分为封闭合规型与开放反思型,两者在评估启动、评估程序和评估报告披露等具体机制设计上各具特色。相较而言,以元规制理念为基础的开放反思型算法影响评估制度在提升算法透明性、保障个人正当程序权利和强化公众审查等方面更具优势。因此,宜适当调整当前我国算法影响评估制度建构总体思路,在遵循元规制理念基础上,建立全周期的动态算法影响评估启动机制,建立算法影响评估的"告知-评论"程序机制以及算法影响评估报告强制披露机制,以促成算法影响评估制度从"封闭合规型"向"开放反思型"转型。
出处
《电子政务》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1期57-68,共12页
E-Government
基金
2020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招标课题“人脸识别技术的法律治理研究”(项目号:JD20104)
2019年度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行政自动化算法决策的法律规制研究”(项目号:19SFB3015)
2018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中美网络空间治理比较研究”(项目号:18JZD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