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士”職官是新莽公卿大夫士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新莽時期的“士”職官為中央行政官與軍職的屬吏,以中央行政官屬吏為主。目前所見中央行政官屬“士”官印可劃分為三套,其中兩套印主的長官涉及多類中央行政官,表明新莽中央行政官屬“士”制度有統一而細密的規劃。新莽公卿大夫士制度對“士”的應用一是用作官名,一是指稱“位一秩”。前者是新莽順承西漢以“士”指稱公府屬吏的傳統,并將範圍擴展至絶大多數中央行政官屬吏而來;後者則是新莽縱向擴展西漢對應秩級的“公卿大夫”的産物。
出处
《简帛研究》
2020年第2期266-277,共12页
基金
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第十三批特别資助項目“兩漢政治演進中的新莽制度”(2020T130713)
中國社會科學院博士後創新項目“出土文獻與秦漢政治運行”(ZBH2019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