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可疑交易报告是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等反洗钱国际组织历来要求金融机构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可疑交易报告报送工作。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修订颁布《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简称“3号令”),从规章层面明确了金融机构要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的新要求,开启了自定义监测标准时代。本文结合辖区70家金融机构的问卷调研情况,分析金融机构可疑交易监测分析总体情况,剖析大额和可疑交易监测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从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两个视角,提出对策建议。
出处
《北方金融》
2021年第9期31-34,共4页
Northern Financ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