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管发展历程入手,梳理了目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曲靖市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探索监管实践模式为例,提出了下一步监管工作中应从国家、省级层面要及时更新、制定地方性法规,按照职能部门职责及任务分工,厘清职责、明确权责,形成固定的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依托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测管控”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销售及运维市场,既要满足放管服要求,也不能一刀切形成监管真空。
出处
《绿色科技》
2021年第18期169-172,共4页
Journal of Green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