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程序是控制和约束权力的最佳手段。学校要制定教育惩戒实施细则,细化"调查——讨论——告知——听证——决定——送达——申诉——备案与存档"的程序设计,制约和监督学校内部相关机构或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学生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参与权、听证权和申诉权。
出处
《教学与管理》
2021年第22期26-29,共4页
Teaching and Administration
基金
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立项课题“高中学校以校为本的教育惩戒制度研究”(YC2017368)
山东省教育厅2019年度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普通中小学建立教育惩戒实施细则的实践研究”(3709016)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