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产生之初,就因国家对农民基本居住权的政治考量,严格限制或禁止其流转、抵押和买卖等权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极强的福利性和社会保障性,随着农村发展,其经济功能日益凸显。目前,大部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过程受到不同原因的阻碍,使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从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入手,针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提出了完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措施,为相关研究提供参考。
出处
《山西农经》
2021年第11期85-87,共3页
Shanxi Agricultural Economy
基金
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乡村振兴视角下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实现路径研究”(2019-ZZJH-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