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有法律体系虽规定了三种决议瑕疵后的决议效力认定情形,但立法对于此类情形下依公司决议产生的外部法律关系认定模糊,造成司法实践中在决议不成立的情形下对外效力同案不同判的裁判困境,且对于相对人是否具有善意以及审查义务,立法和司法也未给出明确统一的标准。基于商事交易安全原则,参照表见规则来认定决议不成立的对外效力及对善意相对方的保护,并通过对决议类型、瑕疵程度的判断,实现对相对方善意和审查义务的认定。
出处
《西部学刊》
2021年第7期77-79,共3页
Journal of Weste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