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层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然而,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作为基层治理主体的基层政府出现“反向避责”现象。“反向避责”出现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基层政府的权责利关系处于相对失衡状态。为有效解决“反向避责”问题,首先要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科学合理优化权责配置,向下赋权扩能;其次要实行精准问责,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干事担当激励;最后要提升动态预警能力,建立危机管理和风险协同应对机制。
出处
《人民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2期46-49,共4页
People's Tribune
基金
2019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湖南共享经济监管效果评估及监管创新研究”(项目编号:19YBQ106)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