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我国证券交易异常之规制探析——评新《证券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七条 被引量:1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本文简称新《证券法》)对证券交易异常条款作出修改,反映出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后立法者对交易异常规制困局的回应。在引发因素上,新《证券法》新增重大技术故障和重大人为差错,填补了对错误交易规制的空白。在处置措施上,新《证券法》新增暂缓交收和取消交易措施,对交易结果不得改变条款设置例外,为交易所应对交易结果重大异常提供依据。在民事责任上,新《证券法》规定了交易所民事责任相对豁免原则,有利于交易所行使自由裁量权,但豁免标准的具体内涵尚需明晰。新《证券法》对证券交易异常的修订总体值得肯定,但在具体适用上还需出台细化规定,方能实现对证券交易异常的妥善处置。
作者 朱子琳
机构地区 北京大学法学院
出处 《金融法苑》 2020年第3期35-50,共16页 Financial Law Forum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6

二级参考文献106

共引文献149

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