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于2021年1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新租赁准则。通过对新租赁准则相关条款的分析发现,租赁付款额和租赁收款额的构成内容不完全相同,金额一般存在差异,但在租赁资产所有权转移的情况下金额可能相同,而且租赁变更通常会伴随租赁负债的重新计量,但租赁负债的重新计量不一定是由于租赁变更。基于此,以案例分析的形式阐明租赁变更属于单独租赁和不属于单独租赁两种情形下承租人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会计处理方法,以及租赁变更属于单独租赁、租赁变更不属于单独租赁且判定新租赁合同仍属于融资租赁、租赁变更不属于单独租赁且判定新租赁合同属于经营租赁等情况下出租人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会计处理方法。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58-62,共5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基金
湖南省教改课题“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建设的探索与实践——以《高级财务会计》课程为例”(项目编号:HNJG-2020-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