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4”体系是对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集中概括,也是传统性、权威性认识,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在指导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近年来党内法规制度实践展开和研究深化,党内法规制度“1+4”体系存在的不足日益显现出来,完善这一体系显得愈加重要和紧迫。目前看,这一体系并未全面反映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总体情况,难以对党内法规制度作出准确分类,存在交叉重复问题。为此,应该建构起一个新的党内法规制度“1+1+3”体系,其中第一个“1”是指党章,第二个“1”是指一个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3”是指“综合性党内法规制度”“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和“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这一体系呈现为三个层次,具有逻辑和结构上的科学性和严密性。新体系突出了党内法规制度制定工作规划的地位作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党内法规制度传统分类中存在交叉重叠的问题,更加重视发挥综合性党内法规制度的地位作用,有利于促进党内法规制度理论研究的深化。
出处
《理论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46-52,共7页
Theoretical Exploration
基金
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制度体系研究”(20ZDA022),主持人冯留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