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本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和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日本的社会信用体系明显区别于欧美国家,是以同业会员制征信模式为中心,以行政信赖确保机制和法律上的信义诚实原则为基础和保障的日本型社会信用体系。其中同业会员制征信模式以同业协会为主建立信用信息中心,为协会会员提供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同时通过行业内部信用信息互换和共享机制来实现征集和使用信用信息的目的。同业会员制征信模式为中心的社会信用体系保障了日本市场经济的平稳有序发展,也使得日本被冠以“征信国家”之名。因此,在亟待建设健全中国社会信用体系之际,对日本社会信用体系的研究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出处
《商业经济》
2020年第11期93-99,共7页
Business & Economy
基金
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我国诚信文化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15&ZDA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