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当下进行的司法改革中,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的主导地位正在被确立。检察机关在重大案件中于侦查终结前介入刑事诉讼,对侦查机关的讯问合法性予以核查,是其主导地位的重要体现。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的功能定位是及时发现并排除非法证据、强化审前监督职能以及保障控诉质量,其适用范围是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的核查程序应重点考察核查权的主体、核查程序的启动方式与时间以及核查方式三个问题。讯问合法性核查的内容主要为法定的讯问程序和犯罪嫌疑人供述的取得方式。而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的效力则可以从对于侦查机关后续程序的效力、对于检察机关非法证据排除的效力以及审判机关庭审的效力三方面展开。
作者
刘少军
王娜
LIU Shaojun;WANG Na
出处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96-105,共10页
Journal of Anhu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以审判为中心视角下重构侦诉审关系研究”(17BFX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