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竹书《尊德义》篇是孔子本人的著作,本文为此作出了文献的直接证明、文献的间接证明和思想一致性的证明。其中,第一种证明最为关键。本文收集了十条与《尊德义》文字相应且标明了"子曰""孔子曰"的文献证据,这些证据的效力从总体上看是充足的,可以支撑和证成本文的观点。第二种证明阐明了《尊德义》的写作不会晚于战国早期,且比较可能早至春秋末期。第三种证明显示《尊德义》的思想与《论语》中孔子的思想是一致的,不存在彼此矛盾或互绌的情况。《尊德义》是目前第一篇可以被确证为孔子本人著作的竹书,意义重大;它与同简制、同书迹且思想相互关联的另外三篇郭店竹书一起,将直接影响孔子本人著作的构成及今人对其思想的重构。
出处
《孔子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27-36,共10页
Confucius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