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法教学是法学教育的基奠,它以《民法典》总则编为法律基准,以民法基本原则为贯彻。民法典基本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一致性彰显其不仅是一部民事法律,更是国家政治、经济乃至伦理方面的重要基石。因此,民法教学中思政教育之建设在于精神之建设,而精神之建设则在于行为之实施。此一路径将围绕精神意味之阐发、精神与行为之映照、行为之实施而展开。
作者
丁宇峰
王艳丽
DING Yu-feng;WANG Yan-li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0年第5期143-146,共4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
基金
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思政教育有效融入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研究》的阶段性成果(D/2020/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