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康德认为,人是一种兼具自然与理智的双重性存在。其中,自然存在体现了人的经验取向,它所彰显的是人的生物性本能与直接性意欲的满足与实现;理智存在体现了人的理性取向,它所强调的是人的道德自由与意志自律。并且,人的理性与自由、尊严以及道德密切关联,因为人的理性要求人遵从自己通过意志自律所立下的道德法则,由此实现人的道德自由。但是,由于人性之中同时含有感性与理性两种成分,故而康德将人性理解为"善之禀赋"与"恶之倾向"的共居,也由此暗示了人性向善的道德可能。在康德看来,道德教育的目的在于消解人的"恶之倾向",继而使人能够均衡地激活其本性之中的"善之禀赋",培育受教育者敏锐的道德判断力和激发受教育者遵守道德法则的兴趣正是实现这一目的的两种必要途径。
出处
《教育研究与实验》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28-32,共5页
Educational Research and Experiment
基金
杭州师范大学中青年教师助推项目“具身德育:道德教育的身体转向及实现路径研究”(19JYXK018)
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国家一般课题“中小学生的公共空间意识及培训机制研究”(BAA190235)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