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站在人的主体性的角度上,将人类社会划分为三大社会形态。前资本主义社会受自然经济的限制,交换呈现附属性,对维护共同体的团结具有重要意义,但却使人的主体性呈现为“弱”的状态;到了资本主义社会,货币交换使人和客观条件实现了分离,人从“人的依赖性”关系中解放出来成为独立的个体,具有了“强”主体性,但却被控制在资本逻辑之下,使人的主体性流于形式化;最后在共产主义社会,共同联合生产消灭了货币交换的基础,不再以货币交换作为中介,使人具有了真正的主体性。以货币交换为视角和线索,阐释人的主体性在三大社会形态中的发展状态。
作者
牛婷婷
刘昕
NIU Ting-ting;LIU Xin
出处
《大庆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第5期15-22,共8页
Journal of Daqing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