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检察机关监督侦查工作是防止侦查权滥用、切实保障人权、推进司法公正的重要制度设计。“捕诉一体化”模式的推行,在提高办案质效的同时,也伴随着办案节奏失衡、捕诉价值均衡把握的缺失以及证据标准提高带来的侦查机关倒逼违法的风险等问题,影响着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为此,应树立动态平衡诉讼观,加强专业化全流程办案团队建设,推广智能化检察监督方式,构建科学全面的办案绩效考评机制,改进和完善新形势下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
出处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2020年第4期79-89,共11页
Journal of Fujian Police College
基金
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重点课题“捕诉一体运行机制实证研究”(GJ2019B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