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的一种重大制度创新。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整体推进过程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方兴未艾,但也存在治理主体内在利益冲突、信息不对称、冲突化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实施效果。为此,需要明确地方政府、社会资本、村民自治组织和农民的角色,从建立协同交互模型和利益协调机制、完善契约文本、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建立声誉和信任机制、提升乡村治理主体的治理能力、规范冲突化解和处置机制等方面入手,实现PPP项目治理和乡村治理的协调发展。
出处
《商业会计》
2020年第14期13-17,共5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
基金
广东省普通高校省级科研项目“公共价值视域下的高校财务管理规范化运行机制及进路研究”(项目编号:409-230083990202)
韶关学院重点课题“基于财政可持续发展视角的政府会计改革研究”(项目编号:SZ2016SK02)
韶关市哲学社会科学项目“PPP模式在韶关市乡村振兴中的应用研究”(项目编号:Z2018018)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