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剩余价值理论的基本观点,以知识和信息为生产对象的创造性劳动在知识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产生了大量超额剩余价值,这些超额剩余价值通过知识产权这种私有化财产的制度设计被转化成资本并被彻底整合进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中。由此可见,知识产权脱下了促进创新的神圣外衣,它是植根于圈地运动和蒸汽机时代的对激励知识产品的创造、传播和利用的一种私有化财产制度。知识产权作为一种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性质的财产性制度,是统治阶级保护其利益的工具。由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主导制定的现行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其本质是知识产权净出口国家以保护创新为幌子,实则为巩固其占主导地位的全球商业秩序的统治工具。在21世纪的全球化经济和互联网经济时代,知识产品的生产已经发展到接近“零边际成本”时代,互联网作为一个全球性的巨大公共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因此,全球化经济和互联网经济时代的分散化、社会化大生产,将会与植根于圈地运动和蒸汽机时代的相对落后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性质的知识产权私有制之间存在长期性的结构性矛盾。
出处
《东南学术》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180-187,共8页
Southeast Acade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