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近年来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刑事治理的状况来看,该领域刑事政策的执行效果不尽理想.立法层面偏向于“最严厉的惩罚”与司法层面倾向于“最严密的监管”的状况,未能充分考虑刑事政策的要求而有相互错位的嫌疑,导致立法偏于粗疏、加重其刑的司法效果欠佳等问题较为突出.鉴于此,从刑事政策角度审视深化改革食品安全工作,立法上应当优先构建严密的犯罪网络,而司法层面则应推动办案规则创新等.
出处
《人民检察》
2020年第5期12-17,共6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基金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重大活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警务模式及关键技术研究》(项目编号:2018YFC1602700)之课题《重大活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基础理论与警务执法模式研究》(课题编号:2018 YFC16027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笔录证据的证据规则研究》(项目编号:17YJC82004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