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4月24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丰城市人民法院、奉新县人民法院、靖安县人民法院对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大事故所涉9件刑事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对28名被告人和1个被告单位依法判处刑罚。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11月24日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发生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大事故造成7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197.2万元。
出处
《电力设备管理》
2020年第5期93-93,共1页
Electric Power Equipment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