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海事网络安全风险极为特殊的特征和影响对象带来了严重的社会安全隐患,其风险内容和特征亟需对现有的海上保险风险治理体制作出系统化的全面再审视。在统筹内外部治理规则的基础上,应当进一步明确海事网络安全风险在涉海保险中的概念体系和地位层级,优化我国保险合同对承保风险的具体约定及其解释规则,并以构建我国保险市场监管与风险的多元分散结构为基础,完善对海事网络安全风险的治理体系。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179-191,共13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的电子港航法律制度保障研究”(15BFX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