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内在的统一性和互补性。新时代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相统一,是实现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建立全面覆盖和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必然要求。从理论、历史、现实三个角度看,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相统一有着逻辑上的必然性。新时代要通过监督机构合署办公、监督理念统一、监督职能融合、监督对象互补、监督法规衔接、监督队伍转变实现二者"形"的重塑和"神"的重铸。
作者
罗星
白平浩
Luo Xing;Bai Pinghao
出处
《理论视野》
CSSCI
2020年第4期92-98,共7页
Theoretical Horizon
基金
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研究”(项目编号:19AZD025)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2019年度科研项目“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项目编号:2019B3016)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