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周礼》及周初制度 ,本文观点与结论是 :《周礼》编纂始于始皇焚书前 ,未及完成即遭焚书变故 ,其作者非诸子流裔而是西周中晚期某个宰官或膳夫的后裔 ,其书编纂具有创构、追忆、体认的性质 ;周初旧制新制交叉重叠 ,尚未形成与“卿事寮”平行的“太史僚” ,其僚职司应属天官系统 ,“周公为冢宰摄政” ;《周礼》的创构性质意味着《周礼》的编纂 ,在对“周官”追忆体认的肯定中暗含了对其精神的部分否定 ,因为它突出了制度本身的意义 ,这正是今天的《周礼》研究者应该特别留意的地方。
出处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2003年第2期146-151,共6页
Zhejiang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