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3月19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名录》明确,对含有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膜、袋,以及含有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餐饮具类等两大类塑料制品,从2020年12月1日起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出处
《造纸信息》
2020年第4期61-6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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