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修订的《检察官法》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提出了政治培训这一重要任务。经过对天津市人民检察院2014-2019年政治培训为样本分析,发现当前政治培训存在学时相对有限、培训内容相对单一、参训范围相对偏窄、培训形式相对陈旧等问题,剖解出思想认识有偏差、培训制度有漏洞、培训能力有短板、培训保障不足等原因,提出培训理念正本清源、培训内容与时俱进、培训手段开拓创新、培训考核制度引导等加强政治培训工作的优化路径。
作者
徐笑菁
徐笑菁(国家检察官学院天津分院,300370)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20年第5期74-77,共4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