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在《劳动法》的框架下,衍生出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两套行政救助机构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本文将劳动监察制度与劳动争议制度视为一个整体,以“系统论”的方法,来分析构成劳动争议制度的协商、调解和仲裁等各项机制功能失调,从而给劳动监察部门带来执法压力,并造成监察执法效率低下的因果链条。我国应通过立法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加大劳动监察惩处力度,提高执法权威。同时,应巩固和加强第三方调解机构的作用,建立劳动监察部门与其他部门、系统间的良好合作关系,使劳动检察权真正落实到位,从而最终起到全面维护我国劳动者权益,提升国家综合竞争力的制度保障作用。
出处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102-108,共7页
Study & Explora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新形势下中国农民工问题研究”(2016MZD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