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偷逃税款犯罪是我国刑法重要的规制对象,其发展沿革的历史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新中国法治建设的伟大进程。在建国初期的"三反五反"运动中就对"反偷税漏税"进行了政策性规定,此后通过刑法典草案等形式,我国针对偷税犯罪进行了初步的法律界定。1979年刑法对"偷税罪"做了明确规定,该罪主要规制"偷税"、"抗税"行为。1997年刑法将偷税罪和抗税罪分别立法,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又将"偷税罪"修改为"逃税罪",从而确定了现行的偷逃税犯罪的形制,此外,诸多司法解释亦对本罪不断完善。虽然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我国仍应进一步完善逃税罪的规定,促进刑法与税法关于逃税违法行为规制的法律衔接,从而使之符合我国新时期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出处
《犯罪研究》
2019年第6期22-30,72,共10页
Chinese Criminology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