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我国监察体制改革借鉴了域外有益经验,又立足于中国国情,其重要目的就是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3条为中心,从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全面透视我国监察体制的变迁脉络,从宪法规范和未来发展的角度来探讨设立监察委员会合法性与合宪性的基础,抱持理性分析与审慎的态度来看待国家监察权与执纪权、司法权、被监督权的衔接,以达到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的目的。
出处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89-96,共8页
The Journal of Yunnan Administration College
基金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19年度全国地方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调研课题《青年干部成长规律与培养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19DFXKT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