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税务机关进行税收征管时面临着各种各样的信息壁垒,诸如涉税信息及其主体范围模糊,涉税信息供给存在单一化与碎片化,涉税信息存在不对称性以及涉税信息共享的诱导机制缺位等问题。原因在于涉税信息共享尚停留在传统的行政管理和单纯的市场运行模式中,形成区域和部门分割以及税务机关单向搜集涉税信息的状态,同时涉税信息各方主体共享机制存在规范软约束的制度困境。通过明确税务机关、纳税人和第三方涉税信息主体的权利、义务以及责任,将涉税信息共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中进行评价,并对纳税人和第三方涉税信息主体进行信用激励和惩戒以实现涉税信息共享的法治化、规范化。
出处
《学术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2期129-135,共7页
Acade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