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交通肇事罪特殊的法定刑配置体现了立法者的良苦用心。从刑事政策、法益保护和预防目的实现的角度分析,交通肇事罪特殊的法定刑配置可以推导出交通肇事逃逸的规范保护目的是督促肇事者履行救助义务、对危险源的管理义务和积极配合对被害人进行民事赔偿的义务。明确于此,有助于解决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争议和分歧:肇事者应当优先履行救助义务而不履行构成逃逸;行为人未履行报警义务不当然构成逃逸;让人"顶包"行为不应认定为逃逸。
出处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9年第6期110-115,共6页
Journal of Jiangxi Police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