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应对当前环境污染事件频发的状况,可以将多元化治理机制应用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治理过程中,对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治理不能只依靠企业力量,而是应该在法治框架下,集合政府、企业、行业组织、公众等多个主体的力量共同参与,实现治理主体、管理工作以及评价指标的多元化,促使企业能够真实、有效、及时地披露真实信息,保证信息的披露公平、正义。实行多元化治理机制,既能保证各治理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还能够提高环境信息披露治理评价指标的科学性。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1期22-27,共6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