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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小区配套学校、幼儿园须为非营利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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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南宁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保护条例》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条例对城市建成区新规划设置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学校规模标准作了规定。其中,幼儿园从原来的7000人口区域设置1所,降低到4000人口区域设置1所,较之旧条例幼儿园的布点明显更密集,适龄儿童、少年将更容易就近入园、入学。同时,条例提高了生均校园用地面积最低标准,幼儿园从原来的12平方米提到17平方米,小学从13平方米提到21平方米.
作者 杨波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江淮法治》 2019年第16期55-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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