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今日的电影理论界,有人以为“电影是用特殊手段完成的文学”,有人以为“电影决不是文学,而是独立的艺术样式”。实际上,歧义所在并不是观点的对立,而是在对概念的理解上。因此仔细研究一下概念的实际内涵是很有必要的。对于文学和艺术这两个概念,历来就存在着使用的差别。因而,在对电影文学与电影艺术两个概念內涵的理解上,也出现了差异。一曰:电影文学是指电影剧本的创作,一曰;电影文学=电影艺术=银幕形式。显然,存在差异性的原因在于对“文学”和“艺术”这两个概念的理解上。现在使用的文学和艺术这两个概念之间大致有三种关系。
出处
《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2年第3期132-135,共4页
Journal of Fuya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