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政府以成功达到统一的数字化标准为目的,鼓励学校之间和教授之间的竞争,推行法律职业化,强调"依法治国",使得法学教育呈现出一片繁荣之势。然而随着社会结构的转变,法学教育表现出一系列的危机:为了应对这些危机,政府开始贯彻新的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包括增加法学教育中的政治内容、解决毕业生的高失业率、支持综合大学的发展,以及对教学内容和教育评价体系的改革等。不同于美国,中国法学教育泡沫的产生和破灭,表现出政府主导法律教育的明显特征。但在基本结构性问题方面,又与美国相似。此外,中国法学教育的变化也对美国法学院产生了深刻影响。
出处
《法律和社会科学》
CSSCI
2014年第1期117-157,共41页
Law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福特汉姆大学法学院